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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让行人 是礼更是法

视觉中国供图     在街道中间,行人沿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无需左顾右盼,车辆自然会停车等候,即使蹒跚老人也无需加快脚步;在路口,只要面前是绿灯,行人大步向前,无需顾虑右转和左转驶来的所有车辆;司机们临近斑马线,无论临近路口行车道的地面上有没有三个醒目大字“车让人”,都会主动减速乃至停车避让行人……这样的场景,一直是行人们的期盼。但现在,这些画面有望变为现实。因为从前天起,北京开始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车辆不避让行人“罚200元,记三分”的处罚规定,大力整顿“斑马线”前的交通秩序。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礼让斑马线”系列报道,将追踪报道交管部门的整治行动。   “礼让”,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这几天北京交通的关键词。但是在大型的安装有多相位红绿灯的路口、在普通的小型灯控平交路口或者在街道上的人行横道上,司机们究竟应该怎样礼让才合乎规定、不影响交通安全?昨天,记者采访北京市交管局法制、事故以及一线交警,详细一探究竟。   “礼让”是法律   不是想让才让   “所谓礼让,其实并不是一个‘礼’的问题,不是想礼让就礼让,不想让就可以抢行的。这是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司机必须遵守的行车规则。”市交管局法制处副处长杜莹对记者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47条明确涉及了“礼让”: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北京市的细则《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中的规定显然更清晰: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认定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干巴巴的法条过于抽象,真正执行起来应该怎样操作?杜莹说,最关键的一个词是“停车”。“现在恐怕能在行经有行人通行的人行横道的时候,主动‘停车’的司机没有多少,绝大多数司机都是减速,一点一点蹭过去,有的时候是跟行人抢过去。”杜莹说,按照《道交法》,这已经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在路口与行人抢行的司机们总是有一个强横的理由:“我在右转,我有路权。”或者“我前方已经是绿灯了,按照交通法,我可以通行。”并不管在这一时刻,前方人行横道上是否还有未能完全通过路口的行人。   “所谓右转有路权的想法本来就不恰当,因为虽然多数路口右转方向没有信号灯控制,但是转弯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在这个时候,直行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和沿人行横道前行的行人,都比右转车辆更有路权。”西城交通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黄乐警官对记者说。   针对第二种“理由”,他给记者普及了一个重要概念:后放行让先放行。“直行车或左转车发现自己的前进方向绿灯亮了,于是向前开,可是正前方或左侧方向的人行横道上,还有上一个红绿灯周期没有通过路口的行人,和这些先被放行进入路口的行人相比,后放行的这些车辆必须避让。这就是后放行让先放行。如果车辆不避让,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黄乐说,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基本都发生在腿脚不便的老人身上,一旦他们不能在信号灯刚刚变绿的那一刻进入路口,以北京的道路宽度,他们很难在一个信号灯周期内通过路口。但也恰恰正是他们,尤其需要司机们的礼让。   专项行动首批将整治46个路口   从前天开始的路口秩序整顿行动中,交管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非机动车、行人一律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一律在停止线等候放行,停车不过线;车辆、行人一律按照分道行驶;转弯车辆一律依法避让直行车辆、行人。特别是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进行纠正处罚。   第一批重点整治46个路口名单   ?中心区支队(11处):方巾巷路口、东单路口、王府井路口、南河沿路口、南池子路口、广场东侧路口、广场西侧路口、南长街口、府右街路口、西单路口、闹市口路口。   ?东城支队(7处):张自忠路口、崇文门路口、宽街路口、台基厂路口、东四十条路口、东四路口、磁器口路口。   ?西城支队(7处):南礼士路南口、燕京饭店路口、官园路口、平安里路口、厂桥路口、和平门路口、长椿街路口。   ?朝阳支队(7处):日坛路口、祁家园路口、大望桥路口、长虹桥路口、新东路口、工体西路北口、双井桥路口。   ?海淀支队(6处):京东路口、京西路口、万寿路路口、西翠路路口、玉泉路口、永定路口。   ?丰台支队(5处):建银路口、洋桥路口、太平桥路口、北大街路口、八里河路口。   ?石景山支队(3处):鲁谷东街北口、京原路口、古城路口。   斑马线前 司机该怎么“让”?   在各个不同的路口、路段,面对不同的信号灯,或者干脆没有信号灯,司机们应该如何做到“礼让”?交警们也给出了建议。   安装有多相位信号灯的大型路口   这些路口全部位于主干道,路宽车多,情况复杂。除了直行信号灯之外,还安装有左转灯,部分路口还安装了右转信号灯。交通高峰期,信号灯刚变绿的时候,右转车辆理应暂缓出发,等候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先通行。本周四,一名司机在张自忠路口驾车右转时,正是在这个时候与自行车和行人争抢道路,而被民警处罚;左转车辆和直行车在本方向信号灯亮起时,也需要注意观察前方人行横道上是否仍有行人未能完全通过路口,如果有行人,同样需要避让。   普通灯控平交路口   这些路口普遍较小,只有单相红绿灯,但恰是如此,交通环境往往不容乐观,闯红灯的自行车、电动车会比较多。右转车辆尤其需要小心谨慎,提前观察,避免在右转途中,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相撞。左转车如在这时与对面直行车辆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争路,也属于违法行为。   路段中的人行横道   这些人行横道有灯控和非灯控之分。据介绍,二者相比,在有灯控的人行横道发生的事故,远比无灯控的更多。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在无灯控人行横道,行人一旦开始通行,车辆需要“停车”让行,车辆行经这些人行横道,即使目测无人,也需要减速行驶。但对于司机来说,最需要注意的反倒是有灯控的人行横道,在车行方向是绿灯的状态。据一线交警介绍,这种道路的路中间普遍安装有高护栏,一旦出现行人在上一个信号灯周期没能通过,或者是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而司机又因为本方向是绿灯丧失警惕,高速通过,就更容易发生惨烈交通事故。本报记者 安然 J060   左转灯亮绿灯时,左转车辆通过路口,要停车避让尚未能完全通过路口的行人。   在无左右转弯灯的路口,绿灯亮时,右转车辆要停车避让人行横道上直行的行人。       原标题:停车让行人 是礼更是法
视觉中国供图     在街道中间,行人沿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无需左顾右盼,车辆自然会停车等候,即使蹒跚老人也无需加快脚步;在路口,只要面前是绿灯,行人大步向前,无需顾虑右转和左转驶来的所有车辆;司机们临近斑马线,无论临近路口行车道的地面上有没有三个醒目大字“车让人”,都会主动减速乃至停车避让行人……这样的场景,一直是行人们的期盼。但现在,这些画面有望变为现实。因为从前天起,北京开始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车辆不避让行人“罚200元,记三分”的处罚规定,大力整顿“斑马线”前的交通秩序。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礼让斑马线”系列报道,将追踪报道交管部门的整治行动。   “礼让”,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这几天北京交通的关键词。但是在大型的安装有多相位红绿灯的路口、在普通的小型灯控平交路口或者在街道上的人行横道上,司机们究竟应该怎样礼让才合乎规定、不影响交通安全?昨天,记者采访北京市交管局法制、事故以及一线交警,详细一探究竟。   “礼让”是法律   不是想让才让   “所谓礼让,其实并不是一个‘礼’的问题,不是想礼让就礼让,不想让就可以抢行的。这是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司机必须遵守的行车规则。”市交管局法制处副处长杜莹对记者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47条明确涉及了“礼让”: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北京市的细则《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中的规定显然更清晰: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认定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干巴巴的法条过于抽象,真正执行起来应该怎样操作?杜莹说,最关键的一个词是“停车”。“现在恐怕能在行经有行人通行的人行横道的时候,主动‘停车’的司机没有多少,绝大多数司机都是减速,一点一点蹭过去,有的时候是跟行人抢过去。”杜莹说,按照《道交法》,这已经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在路口与行人抢行的司机们总是有一个强横的理由:“我在右转,我有路权。”或者“我前方已经是绿灯了,按照交通法,我可以通行。”并不管在这一时刻,前方人行横道上是否还有未能完全通过路口的行人。   “所谓右转有路权的想法本来就不恰当,因为虽然多数路口右转方向没有信号灯控制,但是转弯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在这个时候,直行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和沿人行横道前行的行人,都比右转车辆更有路权。”西城交通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黄乐警官对记者说。   针对第二种“理由”,他给记者普及了一个重要概念:后放行让先放行。“直行车或左转车发现自己的前进方向绿灯亮了,于是向前开,可是正前方或左侧方向的人行横道上,还有上一个红绿灯周期没有通过路口的行人,和这些先被放行进入路口的行人相比,后放行的这些车辆必须避让。这就是后放行让先放行。如果车辆不避让,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黄乐说,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基本都发生在腿脚不便的老人身上,一旦他们不能在信号灯刚刚变绿的那一刻进入路口,以北京的道路宽度,他们很难在一个信号灯周期内通过路口。但也恰恰正是他们,尤其需要司机们的礼让。   专项行动首批将整治46个路口   从前天开始的路口秩序整顿行动中,交管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非机动车、行人一律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一律在停止线等候放行,停车不过线;车辆、行人一律按照分道行驶;转弯车辆一律依法避让直行车辆、行人。特别是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进行纠正处罚。   第一批重点整治46个路口名单   ?中心区支队(11处):方巾巷路口、东单路口、王府井路口、南河沿路口、南池子路口、广场东侧路口、广场西侧路口、南长街口、府右街路口、西单路口、闹市口路口。   ?东城支队(7处):张自忠路口、崇文门路口、宽街路口、台基厂路口、东四十条路口、东四路口、磁器口路口。   ?西城支队(7处):南礼士路南口、燕京饭店路口、官园路口、平安里路口、厂桥路口、和平门路口、长椿街路口。   ?朝阳支队(7处):日坛路口、祁家园路口、大望桥路口、长虹桥路口、新东路口、工体西路北口、双井桥路口。   ?海淀支队(6处):京东路口、京西路口、万寿路路口、西翠路路口、玉泉路口、永定路口。   ?丰台支队(5处):建银路口、洋桥路口、太平桥路口、北大街路口、八里河路口。   ?石景山支队(3处):鲁谷东街北口、京原路口、古城路口。   斑马线前 司机该怎么“让”?   在各个不同的路口、路段,面对不同的信号灯,或者干脆没有信号灯,司机们应该如何做到“礼让”?交警们也给出了建议。   安装有多相位信号灯的大型路口   这些路口全部位于主干道,路宽车多,情况复杂。除了直行信号灯之外,还安装有左转灯,部分路口还安装了右转信号灯。交通高峰期,信号灯刚变绿的时候,右转车辆理应暂缓出发,等候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先通行。本周四,一名司机在张自忠路口驾车右转时,正是在这个时候与自行车和行人争抢道路,而被民警处罚;左转车辆和直行车在本方向信号灯亮起时,也需要注意观察前方人行横道上是否仍有行人未能完全通过路口,如果有行人,同样需要避让。   普通灯控平交路口   这些路口普遍较小,只有单相红绿灯,但恰是如此,交通环境往往不容乐观,闯红灯的自行车、电动车会比较多。右转车辆尤其需要小心谨慎,提前观察,避免在右转途中,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相撞。左转车如在这时与对面直行车辆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争路,也属于违法行为。   路段中的人行横道   这些人行横道有灯控和非灯控之分。据介绍,二者相比,在有灯控的人行横道发生的事故,远比无灯控的更多。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在无灯控人行横道,行人一旦开始通行,车辆需要“停车”让行,车辆行经这些人行横道,即使目测无人,也需要减速行驶。但对于司机来说,最需要注意的反倒是有灯控的人行横道,在车行方向是绿灯的状态。据一线交警介绍,这种道路的路中间普遍安装有高护栏,一旦出现行人在上一个信号灯周期没能通过,或者是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而司机又因为本方向是绿灯丧失警惕,高速通过,就更容易发生惨烈交通事故。本报记者 安然 J060   左转灯亮绿灯时,左转车辆通过路口,要停车避让尚未能完全通过路口的行人。   在无左右转弯灯的路口,绿灯亮时,右转车辆要停车避让人行横道上直行的行人。       原标题:停车让行人 是礼更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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