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京牌如何守住你的爱车?这份协议关键条款清单请收好!
在北京,京牌租赁市场需求旺盛,但由于车牌与车辆所有权分离,承租方常面临“车在别人名下”的产权风险。
一份规范的租赁合同是保障爱车安全的核心,以下关键条款清单需重点关注,京牌黛黛助你在租赁过程中规避风险、守住权益。
一、明确车辆实际所有权归属
核心条款:
- 产权声明:合同中需明确注明“车辆由承租方全款购买,实际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仅提供车牌使用权”,并附购车发票、付款凭证等作为附件。
- 登记对抗效力:虽然车辆登记在出租方名下,但可通过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与车辆价值等同,抵押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在法律层面强化承租方对车辆的控制权,防止出租方擅自抵押、出售车辆。
依据: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原则,但车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通过抵押登记,承租方可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获得“抵押权人”身份,限制出租方对车辆的处置权。
二、细化双方权利与义务,划清责任边界
1. 出租方义务:确保车牌合法可用
- 指标无瑕疵:出租方需承诺车牌为个人合法所有,无抵押、查封、债务纠纷等权利限制,并提供身份证、行驶证、指标证明等原件供承租方核验。
- 配合义务:租赁期内,出租方需配合办理车辆年检、保险理赔、过户等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车牌无法使用(如指标被收回、车辆被查封),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租方全部损失(包括购车款、折旧费用等)。
2. 承租方权利:保障车辆使用权
- 独占使用权:明确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车辆的完全使用权,出租方不得干涉正常使用(如无故要求收回车辆、检查车内物品等)。
- 信息知情权:出租方如发生联系方式变更、债务纠纷等可能影响车辆安全的情况,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
三、严格约定保险与事故责任
核心条款:
- 保险要求:承租方必须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商业险(三者险不低于200万)+车损险,并将出租方列为“受益人”之一,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需交由双方共同留存。
- 事故责任划分:租赁期内,车辆因交通事故、盗抢、违章等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包括维修费、罚款、第三方赔偿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因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或出租方提供的车牌/证件瑕疵导致事故,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 保险理赔配合:发生事故时,出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承租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不得以此为由索要额外费用。
四、明确租金支付与违约责任
1. 租金条款
- 金额与支付方式:写明月租金/年租金(当前市场均价3000-8000元/月,需注明是否包含保险、保养等费用)、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及支付账户,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京牌车辆租金”。
- 押金约定:可收取1-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无未处理违章/事故时,出租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 违约条款
- 出租方违约:若出租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将车牌转租他人或因自身原因导致车辆被查封,需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并按总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承租方车辆折旧损失。
- 承租方违约: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逾期超7日)、擅自转租车辆、未按约定购买保险或从事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扣除押金,承租方需补足租金差额及违章/维修费用。
五、约定合同终止与车辆返还流程
核心条款:
- 到期处理:租赁期满,如承租方续租,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续签合同;如不再续租,双方应共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转移至承租方新指标或第三方名下),过户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需无条件配合。
- 紧急情况处理:若出租方在租赁期内身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法院强制执行,需提前指定“紧急联系人”或通过公证方式确保承租方有权继续使用车牌至租期结束,或协助办理车辆过户。
六、附加条款:风险防范与证据留存
1. 证件保管:合同中注明“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由承租方保管,出租方仅在需配合办理手续时临时借用,使用后立即归还”,避免出租方擅自挂失证件。
2.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车辆实际使用地(北京)法院管辖”,并明确诉讼费用、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 证据留存:要求双方对合同签订过程、车辆交接(附车况照片/视频)、付款凭证等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所有文件扫描备份。
总结:协议之外,这些“动作”同样重要
1. 选择正规渠道:优先通过有实体店面、口碑良好的租赁公司或平台合作,避免个人私下交易;
2. 核实对方资质:出租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证明本地居住稳定性),承租方需提供无失信记录证明、收入流水;
3. 办理公证备案:条件允许时,可对租赁合同、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京牌租赁本质是“以使用权换便利”,但风险与收益并存。唯有通过明确产权归属、细化责任条款、强化法律保障,才能在灰色地带中为爱车筑起“安全屏障”。记住:协议越细致,权益越清晰,守住爱车的概率就越大。